扩散!十堰2019年医保要开始缴费啦!缴费标准、缴费方式有变!
十堰城乡居民注意啦!
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
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
将于9月1日开始
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
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请
抓紧时间尽早办理参保手续
具体怎么缴费?
要缴多少钱?
一起来看看吧
参保范围
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,均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覆盖范围,不受户籍限制。
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实行年参保缴费制,2019年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是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外出务工及其他特殊人员缴费可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。
个人缴费标准由过去每人每年180元,调整至每人每年220元。
1.个人缴费可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(https://www.ehbds.gov.cn)或其手机APP客户端、自助办税机等方式进行缴费,也可前往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大厅或委托代征银行(中国建设银行、农村商业银行)进行缴费,也可由村组(社区)代收代缴;
2.村组(社区)代收取个人城乡居民医保费,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(https://www.ehbds.gov.cn)或当地代征银行进行归集缴费;
3.学校集中缴费通过湖北税务局电子税务局(https://www.ehbds.gov.cn)或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大厅进行归集缴费。
1.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(不包括家庭成员中的在校学生、在园所幼儿和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),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(或户口簿)原件、个人登记照片等资料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(街道)、村组(社区)办理参保登记手续。
2.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,续缴费用可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。
3.在校学生、在园(所)幼儿由所在学校(园、所)负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。
4.新生儿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户口簿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资料,可免缴当年参保费用,直接到参保地的乡镇(街道)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。
2019年待遇享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注意
今年的缴费方式有变
需要到税务局办理
或者通过湖北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缴费
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
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相关知识
可以拨打咨询电话
十堰市税务局
纳税服务热线12366
一定记得及时缴费
确保2019年自己的医保待遇
不受影响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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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十堰日报
编辑 | 静静 终审 | 邓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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